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财政局: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农资市场的宏观调控,推动农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编制农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2年),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一、项目补助原则

(一)体现重点导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重要农时季节全市农资市场稳定,促进我市农业结构调整。优先扶持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资项目。

(二)突出诚信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指南和项目计划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开,杜绝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补助范围

农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涉农企业推广新型专用肥料以及种子生产和栽培等方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补助范围如下:

1.农资保供稳价政策性亏损补贴;

2.推广大田作物专用肥相关补贴;

3.农资技术研发及服务补贴;

4.农业优良种源种植和推广补贴。

(二)项目申报主体

应为常州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资单位、农业经营单位、合作经营组织。

(三)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建设和相关工作须在每年4月份前完成,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1日-5月31日,逾期终止项目申报。

(四)申报立项程序

1.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申报指南。申报主体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陆“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fgw.changzhou.gov.cn)或“常州市财政局”官网(czj.changzhou.gov.cn)上的“常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注册及项目申报,其他申报方式一律不予受理。各类项目均需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实施方案、合同文本、决算材料等资料电子格式。

2.各辖市区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在项目申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项目的现场查看和网上审核,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并附两份项目申报材料。

3.市发改委收到辖市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项目的核查和评审。对通过市级评审的项目在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出项目计划和资金补助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查,由市财政局向项目单位拨付农资专项资金。

(五)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通过抽查等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回头看,发现项目弄虚作假、违规违记操作的,追究有关方面和人员的责任,取消项目补助资格,同时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两年内不得进行申报。农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须接受审计、纪检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联系方式:市发改委农经处,联系电话:85681085;

市财政局农业处,联系电话:85681859。

附件:常州市农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http://58.216.242.31:8083/czafpms/login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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